
儒家思想概述
儒家的“禮治”主義
儒家的“禮治”主義的根本含義為“異”,即使貴賤、尊卑、長幼各有其特殊的行為規范。只有貴賤、尊卑、長幼、親疏各有其禮,才能達到儒家心目中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、兄兄、弟弟、夫夫、婦婦的理想社會。國家的治亂,取決于等級秩序的穩定與否。儒家的“禮”也是一種法的形式。它是以維護宗法等級制為核心,如違反了“禮”的規范,就要受到“刑”的懲罰。
儒家的“德治”主義
儒家的“德治”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。儒家認為,無論人性善惡,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。這種教化方式,是一種心理上的改造,使人心良善,知道恥辱而無奸邪之心。這是最徹底、根本和積極的辦法,斷非法律制裁所能辦到。
儒家的“人治”主義
儒家的“人治”主義,就是重視人的特殊化,重視人可能的道德發展,重視人的同情心,把人當作可以變化并可以有很復雜的選擇主動性和有倫理天性的“人”來管理統治的思想。從這一角度看,“德治”主義和“人治”主義有很大的聯系。“德治”強調教化的程序,而“人治”則偏重德化者本身,是一種賢人政治。由于儒家相信“人格”有絕大的感召力,所以在此基礎上便發展為“為政在人”、“有治人,無治法”等極端的“人治”主義。
孔子把“仁”作為最高的道德原則、道德標準和道德境界。他第一個把整體的道德規范集于一體,形成了以“仁”為核心的倫理思想結構,它包括孝、弟(悌)、忠、恕、禮、知、勇、恭、寬、信、敏、惠等內容。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礎,是仁學思想體系的基本支柱之一。
“仁”是儒家學說的核心,對中華文化和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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